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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资格认可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申请表》

  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在本市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的外埠人员还需提供居住地或暂住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的证明

  四.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五.申领人一、二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各一张(黑白或彩色均可)

  六.增加资格类别的,还需提交原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

  七.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审查内容】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四.经考试合格

  五.增加从业类别的,持有的原资格证件合法、有效

  【审批流程及审查标准】

  【办理流程】受理——(考试)——审查——审定——告知

  一.受理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考试合格除外),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全程办受理人员

  详细流程:

  (一)按照审查内容,核实相关信息。符合审查内容(考试合格除外)、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受理;受理人员当场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编号“行政许可(服务)受理专用章”的《受理通知书》,并录入申办人详细信息,签署受理意见,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考试机构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填写不正确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指导申办人当场补齐补正;不能当场补齐补正的,受理人员当场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编号“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三)对不予受理的,受理人员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编号“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办理时限:即时

  二、考试

  考试机构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流程由考试机构进行公布、实施。

  办理时限:此步骤时限不计入整体办理时限

  三.审查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全程办审查人员

  详细流程:

  对申办人员考试成绩和转至的纸本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后,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审定人员

  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四.审定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全程办审定人员

  详细流程:对申办人员考试成绩和转至的纸本材料进行审定,签署审定意见后,转至告知人员

  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五.告知

  承办人: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全程办告知人员

  告知时限:2个工作日

  【批准形式及有效时限】

  出具文书:予以许可的,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编号“行政许可专用章”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送达回证》;不予许可的,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编号“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不予许可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同时,告知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制发证件:予以许可的,制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资格有效期六年),并加盖局编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从业资格证专用章”的钢印和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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