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即时 【申办条件】 一.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件、营运标志齐全有效,基本信息(业户名称、车牌号等)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道路运输车辆无待处理的道路运输违章记录 三.道路运输车辆参加审验前应按规定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并评定车辆技术等级,车辆技术等级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要求,技术等级达到《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相应要求且在检测有效期之内 (二)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四.道路运输车辆的外廓尺寸及车辆结构应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结构、外廓尺寸和车辆外观颜色 五.道路运输车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检测合格证明 六.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应填写规范、内容完整,基本内容应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记录、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七.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当安装符合交通运输部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和使用符合交通运输部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具体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以市交通委运输局公布的为准 八.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已取得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分公司已取得合法、有效的《北京市交通运输经营备案证》 九.自卸车承诺运输建筑垃圾土方砂石的,应符合《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DB11/T1077-2014) 【申办材料】 一.《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表》 二.车辆道路运输证件 三.北京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挂车可不提供) 四.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需提供符合交通运输部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凭证和通过市交通委运输局备案的监控平台服务企业出具的道路运输车辆入网证明。 五.挂车审验时,还需提供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有效期之内的《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自卸车承运建筑垃圾土方砂石的,需提供《渣土准运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承运的,提供相应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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