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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注销(含减少车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范围)

 

【办理时限】即时

【申办条件】

一.经本市许可、备案的道路运输企业

二.拟注销(含减少经营范围)的车辆已取得相应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证件

三.交回拟注销(含减少经营范围)的车辆《道路运输证》

四.不同的道路运输经营范围所对应的货物运输车辆不得少于1辆(含1辆)

五.减少车辆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的,需企业自行提出书面明确申请

【申办材料】

一.《北京市交通运输管理货运车辆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指定委托书

三.车辆处置的说明材料(车辆报废、过户的证明材料或企业自行处置车辆的说明)

四.车辆的原道路运输证件

五.减少车辆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的,还需提供说明材料

货运车辆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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