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即时 【申办条件】 一.经本市许可、备案的道路运输企业 二.拟注销(含减少经营范围)的车辆已取得相应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证件 三.交回拟注销(含减少经营范围)的车辆《道路运输证》 四.不同的道路运输经营范围所对应的货物运输车辆不得少于1辆(含1辆) 五.减少车辆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的,需企业自行提出书面明确申请 【申办材料】 一.《北京市交通运输管理货运车辆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指定委托书 三.车辆处置的说明材料(车辆报废、过户的证明材料或企业自行处置车辆的说明) 四.车辆的原道路运输证件 五.减少车辆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的,还需提供说明材料 货运车辆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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