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二条及《北京市道路运输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对我区48户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超期(180天以上)未年审的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后附明细)
2017年8月15日
通州区交通局
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明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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