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以下单位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歇业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将依法予以注销行政许可,特此通告。
北京广运发汽车轮胎维修站
北京迦南汽车养护中心
北京市潞城恒溢达汽车车身修理站
北京奥邦圣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北京禹王顺达汽车装饰中心
北京市通州区奉新汽车维修站
北京市通州区长飞摩托车修理部
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
2016年12月6日